侨联职能
景德镇市归国华侨联合会(以下简称“市侨联”)是市委领导的由归侨、侨眷组成的全市性人民团体。
市侨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委关于侨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,自觉服从服务中央和省、市委工作大局,巩固党在侨界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。
市侨联主要有六大职能:服务经济发展、依法维护侨益、拓展海外联谊、参政议政、弘扬中华文化、参与社会建设。
市侨联具体主要职责是:
(一)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引领归侨、侨眷和海外侨胞,帮助他们增强对党的认同,对民族、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,巩固党在侨界的执政基础、群众基础。依据《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》开展工作。
(二)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》的实施;加强对归侨、侨眷、侨资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;发挥法律顾问作用,为归侨、侨眷、海外侨胞、侨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;了解掌握我市侨情,依法为帮助困难归侨、侨眷、侨资企业解决问题提供服务。
(三)引导归侨、侨眷、海外侨胞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;促进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、文化交流,为我市引进海外人才、资金、技术和智力服务;为归侨、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我市工作提供服务;引导侨资侨智在服务我市企业走出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;协助归侨、侨眷、海外侨胞在我市兴办科教文卫体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。
(四)密切与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,促进海外华人华侨社团与家乡的交流;加强同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、社团的联系。
(五)参与推荐侨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;为侨界优秀人士提供参政议政平台提供服务;为侨界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收集社情民意提供条件。
(六)开展海内外文化、学术交流,讲好中华故事和景德镇故事,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景德镇特色文化的对外宣传活动。
(七)指导我市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。
(八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